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福建自考 - 正文
福建06年教师自考实施新免考规定
来源:闽南日报 2005-12-22 8:04:28 【字体:小 大】

为了配合我省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近日就2006年面向中小学教师的自学考试要求上作了一些新的调整。

    从2006年起,具备专科学历的中小学教师,报考自学考试教育本科非本专业的,可直接报考,不必加考其他课程。另外,英语课程实施新的免考规定: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的考生可在自学考试其他专科或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7学分的若干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自学考试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二)时年龄暂不作限制。新调整同时规定,凡是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时,可以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以及部分公共基础课。

   

闽南日报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