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我省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近日就2006年面向中小学教师的自学考试要求上作了一些新的调整。
从2006年起,具备专科学历的中小学教师,报考自学考试教育本科非本专业的,可直接报考,不必加考其他课程。另外,英语课程实施新的免考规定: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的考生可在自学考试其他专科或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7学分的若干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自学考试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二)时年龄暂不作限制。新调整同时规定,凡是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时,可以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以及部分公共基础课。
闽南日报